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3-06-12 阅读:40111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2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交通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拟订全市交通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综合规划科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综合规划科

 

拟定地方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规章

综合规划科

 

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综合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  

综合规划科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综合规划科

 

3

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综合交通运输规章草案,统筹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相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监督实施

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的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科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

 

修改为: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 和标准并实施监督       

公路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管理

 

公路科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协同配合做好物流业的推进发展与行业监管,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站管理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参与指导物流项目建设和物流企业培育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指导交通重点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发展和运行监测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组织制定廊坊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

市运输管理处

待改革后修订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计划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参与制定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行业发展规划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承担全市其他行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政策法规科

 

 

 

4

 

 

 

 

 

 

 

 

 

 

 

 

 

 

 

3

 

负责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拟定全市道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行业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组织制定全市城市公交、出租车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协调全市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5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

综合运输科

 

组织拟定道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综合体系的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市场平等竞争秩序

综合运输科及相关部门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国庆黄金周等重大节假日运输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职责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机动车维修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驾培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指导全市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组织协调全市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经营权的有偿使用和特许经营工作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市区出租汽车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办理发放证照、年审、年检等手续,对出租汽车公司和营运车辆市场准入许可进行审核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对市区出租汽车市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运营秩序,打击非法运营,保护合法经营,负责对各县(市、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市出租车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指导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对公交企业因执行乘车优惠政策、指令性运输服务任务和低票价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提出补贴、补偿建议

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支队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监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支队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6

负责全市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负责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及相关部门

 

承担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综合运输科及相关部门

 

7

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权限范围内水上交通管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急办)及相关部门

 

负责船舶、渔船的监督管理

综合运输科

 

指导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综合运输科

 

1.负责全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船舶登记;负责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水上救助;负责内河通航秩序、通航环境、水上安全通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范围内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3.负责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的经营活动,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4.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内河航道的管理; 5.负责对县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廊坊市地方海事局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8

 

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综合规划科

 

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

财务科

 

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管理、财务监督检查、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和信贷指导工作

财务科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财务科

 

负责对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

审计科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审计科

 

负责对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

审计科

 

负责全市业主高速公路及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工作,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政策,对全市业主公路实行统贷统还。

 

廊坊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9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管理。

 

负责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指导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公路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公路科

 

参与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鉴定工作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负责权限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监督工作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公路科

 

负责水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

综合运输科

 

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公路科

 

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

公路科

 

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范围内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国省干线、县乡道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资质审核备案

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负责本市辖区一般干线公路收费站的管理和通行费征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路桥通行费管理中心

 

负责为公路工程提供定额与造价服务

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做好公路工程材料价格的收集与发布

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负责公路工程新定额测定

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

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10

负责全市民航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拟订全市民航行业发展有关规划,负责全市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综合规划科     

 

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运输科

 

负责全市民用机场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沟通与衔接工作

综合运输科

 

 

 11

 

 

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高速公路及国、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牵头做好全市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急办)            

 

负责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急办)

 

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急办)            

 

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急办)

 

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人员教育、培训;督促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 (应急办)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 (应急办)            

 

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承担业主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桥涵管理、公路沿线设施管理,保持公路、桥梁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市公路管理中心

 

负责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分析上报工作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市公路管理中心

 

落实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发展战略、法律规章、行业政策、标准规范,为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公路科

 

12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科技科及相关部门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管理中心

 

负责市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实施及运营维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市局信息化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管理中心

 

负责交通运输“12328”服务监督电话受理、运营维护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管理中心

 

承担有关环境保护、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防治工作

综合规划科

 

13

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好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拟定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科技与质量监督科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

机关党委

 

14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承担有关利用外资等工作

综合规划科及相关部门

 

承担外商投资道路运输行业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运输管理处

待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修订

15

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定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综合规划科

 

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调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综合规划科

 

16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