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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开展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10 阅读:0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认真开展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

“回头看”工作

2018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严格按照上级职业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局直各单位,认真制定市局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事处、政法处、科技处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系统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全部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彻底开展自查,全面做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加大力度,深入自查

按照《廊坊市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廊人社发[2018]111号)文件规定的六个方面内容,即:(一)是否存在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以外职业资格的情形,是否存在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置为就业准入类的情形,是否与就业创业挂钩。(二)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有无超范围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行为。(三)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的能力水平评价活动,是否存在就业准入类情形,证书是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四)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规定,设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的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的技能鉴定工作,是否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五)重点整治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非实际工作的企业或单位名下,以获取不当报酬的“挂证”行为。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打击“挂证”行为的制度措施,相关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六)清理规范行业准入证和上岗证。对行业准入证和上岗证进行全面摸排,按照人社部职业资格改革的统一部署,按规定取消、整合或纳入职业资格管理。

市局认真组织全系统各单位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比照核查。通过全面深入自查,各单位作出承诺,不存在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置为就业准入类、与就业创业挂钩的情形,不存在超范围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行为,不存在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非实际工作的企业或单位名下,以获取不当报酬的“挂证”行为。

三、严格规范,加强自律

在此次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主动与市人社局主管业务科室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咨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全系统组织各单位持续深入的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加强自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