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01 阅读:0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廊政法办〔2016〕39号)要求和市局年初建设法治部门工作的安排,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廊交政法〔2016〕33号),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工作做出了安排,并于10月18日-28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抽取执法人员考试、查阅台账资料方式对10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的执法站、对市局所属的路政处、运管处、出租处进行了考评,并与9月21-23集中进行了案卷评查。现将综合考评的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名: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名:广阳区交通运输局。
二、案卷评查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名: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名:大城县交通运输局。
三、执法人员考试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名:固安县交通运输局;
第三名: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四、实地评查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名:广阳区交通运输局;
第三名:安次区交通运输局。
五、内业管理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文安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名: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第三名:大厂县交通运输局。
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在全市法治交通建设中起典型示范作用。
其他单位要结合此次执法评议考核,对执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