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0年7月24日

发布日期:2020-08-05 阅读:0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张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出决[2020]013 行政违法行为 2020年8月2日9时30分,在高铁廊坊站北出口,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张福利、薛利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一辆车牌号为冀R551F9的大众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司机外另有3人,是司机张玉刚招揽的乘客从龙河盛都小区北门到高铁廊坊站北出口,运费商定运费10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司机出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证件,司机不能出示并表示未取得。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的规定 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0元 0.600000     2020/08/03 2021/08/03 2021/08/03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康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出决[2020]014 行政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2日18时40分,在长途汽车站东门南旁边,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张福利、薛利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一辆车牌号为冀R7S5G2的捷途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司机外另有1人,是司机康朝盈招揽的乘客从廊坊市长途汽车站到胜芳站,运费商定200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司机出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证件,司机不能出示并表示未取得。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的规定 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9000元 0.900000     2020/08/02 2021/08/02 2021/08/02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祁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出决[2020]016 行政违法行为 2020年8月2日9时30分,在高铁廊坊站北出口,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张福利、薛利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一辆车牌号为冀R57CR9的起亚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司机外另有3人,是司机祁国义招揽的乘客从龙河盛都小区北门到高铁廊坊站北出口,运费商定运费10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司机出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证件,司机不能出示并表示未取得。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的规定 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0元 0.600000     2020/08/03 2021/08/03 2021/08/03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张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出决[2020]017 行政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1日23:10廊坊兴运出租汽车冀RTM093驾驶员在北京市大兴机场出租车候车点拉一名乘客到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维也纳酒店,全程打表118元,为节省时间,走高速并通过ETC口交高速费约12元,到达目的地后乘客索要发票,驾驶员用手持自购打票机把路费和高速费打在一起130元发票给乘客,但是误将车牌号输成冀RTM825。2020年8月3日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投诉科移交冀RTM093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正确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交办件,经调查,司机没有正确使用计程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 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的规定 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0.100000     2020/08/03 2021/08/03 2021/08/03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宋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出决[2020]018 行政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0日8时30分,在长途汽车站门口,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张福利、薛利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一辆车牌号为冀R1L7G6的尼桑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司机外另有2人,是司机宋泽强招揽的乘客从长途汽车站到北京,运费商定150元,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司机出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证件,司机不能出示并表示未取得。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的规定 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0元 0.600000     2020/07/24 2021/07/24 2021/07/24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1213100069921970X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