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4月24日

发布日期:2023-04-24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梅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05]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八)项的规定 2023年3月31日,12328服务中心接到乘客投诉举报2023年3月31日14时50分乘坐兴运出租汽车公司冀RTP331出租汽车时该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2023年4月19日,执法人员通知该车驾驶员梅燕红至廊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调查。经调查,该驾驶员将乘客从廊坊站送至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行驶时未打表计价,收取运费15元。该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情况属实。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 罚款 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八)项 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02     2023/04/19 2025/04/18 2024/04/18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李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06] 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的规定 2023年4月20日9时10分左右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邸春浩、宋显峰在廊坊站执法检查时发现巡游出租汽车冀RTW885驾驶员李金彪在廊坊站广场有私自揽客的行为。 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 的规定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 罚款 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02     2023/04/20 2025/04/19 2024/04/19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