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12月8日
发布日期:2023-12-08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朱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廊交罚字2023[2039] |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 朱艳红驾驶冀RJ8F55大众牌汽车在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11月28日,从事网约车经营,并已收取运费8.06元。情节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的一般档次。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订单记录、乘客支付记录、现场视频、现场笔录等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 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 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6元,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合计3008.06元 的行政处罚 | 0.3 | 0.000806 | 2023/12/01 | 2025/11/30 | 2024/12/01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