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1月5日
发布日期:2024-01-05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河北捷恩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 | 91131003MA08R1Q26U | 庞XX | 身份证 | 廊交罚字【2024】3001号 | 行政违法 | 2023年12月26日09:15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闿栋、韩志程在河北捷恩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平台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指责。经查2023年12月14日21时33分监控员未在岗。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裁量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86(2)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 0.1 | 2024.1.2 | 2026.1.1 | 2025.1.1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