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7月31日

发布日期:2024-07-31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廊坊腾龙客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13100134761292XU           贺XX 身份证       冀1000交罚立字【2024】70号 行政违法 2024年7月25日11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接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案件,我单位立即展开调查。在2024年7月16日,京ABG139客车拉载游客在东戴河境内突发故障,京ABG139客车立即向廊坊腾龙客运有限公司申请救援,廊坊腾龙客运有限公司立即派冀RL8511海格牌客车前往东戴河转运乘客,于2024年7月17日将51名乘客转运回廊坊市大城县,因情况紧急,廊坊腾龙客运有限公司忽略了冀RL8511客车的《道路运输证》正在办理中,廊坊腾龙客运有限公司已涉嫌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活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十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不予行政处罚的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首违不罚 0 0   2024-07-29 2026-07-29 2025-07-28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