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11月22日2
发布日期:2024-11-22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董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2024〕103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三条 | 董涛涛驾驶冀RFJ0070长安牌小轿车,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本机关于2024年10月31日予以立案。现已查明董涛涛驾驶的冀RFJ0070长安牌小轿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本次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中,董涛涛取消了订单没有收取车费。调查核实在此之前,董涛涛没有从事过非法网约车经营,属首次。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视频、网络订单、司机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照片等证据证明。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的一般阶次 | 罚款 | 予以警告,罚款3000元的处罚 | 0.3 | 2024-11-22 | 2026-11-21 | 2025-11-22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