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12月23日1

发布日期:2024-12-23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张X 自然人                   身份证   冀1000交罚〔2024〕116号 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8月11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2024年12月16日10:10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辰浩、闿栋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廊坊城市航站楼发现一辆冀RTV015北京现代牌巡游出租汽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此车进行检查,车上除驾驶员张玲外另有一名乘客正在下车,驾驶员张玲在廊坊市开发区开新广场招揽乘客,搭载乘客送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廊坊城市航站楼,收取运费7元,经调查,冀RTV015北京现代牌巡游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核发机关为大厂县交通运输局,经营范围是大厂县域。 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8月1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并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64项 罚款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0.3     2024-12-18 2026-12-17 2025-12-18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