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2024-12-31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法人及法人组织 | 91131003MABXD65KXA | 董XX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2024〕124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七条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对5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非合规车辆进行了业务派单。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5日予以立案,现已查明你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法经营的行为,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许可证、公司法人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公司线上服务能力鉴定结果、照片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70项的严重档次 | 罚款 | 予以警告,罚款15000元 | 1.5 | 2024-12-25 | 2026-12-24 | 2025-12-25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