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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1月14日5

发布日期:2025-01-14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承德安华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130802MA07KTNN67           窦XX 身份证       冀1000交罚罚决字【2025】15号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11月10日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1月10日11:10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志程、闿栋在河北东方学院-东门检查时发现冀H36005海格牌旅游客运客车在路边停靠,车内有四十八名乘客,乘客为东方学院学生,由廊坊接回承德,驾驶员李强在车内正准备发车。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冀H36005海格牌旅游客运客车及驾驶员李强进行检查,经检查,此车包车牌为承德至石家庄,途径地没有廊坊,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11月10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并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32(2)项  罚款 决定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1000元。 0.1     2025-01-10 2027-01-09 2026-01-09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