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1月16日2
发布日期:2025-01-16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徐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2025〕18号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 徐志红驾驶车牌号冀RTU885的巡游出租车在廊坊站前广场非指定区域揽客,欲将3名乘客送到采育指定地点,并约定好打表收费。执法人员现场对乘客进行了询问进行取证。现场查看了驾驶员徐志红的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据。2025年1月13日对徐志红进行了询问,并进一步收集证据。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现场视频、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7项 轻微阶次 | 罚款 | 责令改正,处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01-13 | 2027-01-12 | 2026-01-1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