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1月24日
发布日期:2025-01-24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廊坊奥联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31001336249002A | 安XX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21号 | 行政违法 | 2025年1月7日廊坊奥联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安月军到廊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关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核查2024年第四季度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违规运营线索的通知》附件一中的<场景一省内客车涉嫌超越许可事项运营>的相关调查,执法人员马世海、刘彬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廊坊奥联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冀R93288卫星定位行驶轨迹发现该车2024年11月23日由廊坊市永清县到北京市门头沟并于当日返回。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冀R93288客车《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发现该车核定的包车经营范围是省内包车客运,2024年11月23日该车拉载乘客从廊坊市永清县到北京市门头沟区,并于当日返回廊坊市永清县,收取运费430元,当事人对上述内容予以承认,因此认定其性质为超越许可事项运营。已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项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三十条 | 罚款 | 责令停业,罚款壹万元 | 1 | 0.043 | 2025/01/24 | 2028/01/24 | 2026/01/24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