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3月17日
发布日期:2025-03-17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许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77号 | 行政违法 | 2024年3月12日9时45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彬、夏震在廊坊市广阳站周边巡查时,发现许丽燕驾驶冀RDA3139比亚迪牌汽车在廊坊市广阳站客运站停车场停靠,有1人正在上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冀RDA3139比亚迪牌汽车进行检查。经询问,驾驶员许丽燕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订单的起点是廊坊北站-东广场-东侧-客运站停车场,终点是廊坊经济开发区-塞纳荣府-北门。平台订单产生费用4.80元。驾驶员许丽燕现场无法出示冀RDA3139比亚迪小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是许丽枫,与驾驶员许丽燕为姐妹关系。已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且无法律规定的从轻、从重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鉴于当事人初次实施此项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一般阶次规定,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3200元,合计3204.8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200元 | 0.3 | 0.00048 | 2025/03/12 | 2027/03/12 | 2026/03/12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
刘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78号 | 行政违法 | 2025年3月11日15时29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峰、张子禄在廊坊市广阳站周边巡查时,发现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在廊坊市广阳站东广场停靠,有1人正在上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进行检查,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驾驶员刘志强通过曹操出行平台接单,因对该车辆进行检查,订单费用未支付,执法人员要求刘志强出示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刘志强无法出示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表示未取得,车辆所有人是魏佳玥。驾驶员刘志强与魏佳玥为夫妻关系。经调查,冀RDG0885零跑牌汽车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刘志强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驾驶员刘志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鉴于当事人初次实施此项违法行为(执法信息系统历史违法次数0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的一般阶次拟给予当事人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200元 | 0.02 | 2025/03/13 | 2027/03/13 | 2026/03/1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
庞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81号 | 行政违法 | 2025年3月13日10时18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峰、张子禄在廊坊客运总站周边巡查时,发现冀R6Y2P8大众牌汽车,在廊坊客运总站停靠,有2人正在上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冀R6Y2P8大众牌汽车进行检查,冀R6Y2P8大众牌汽车驾驶员庞冬生通过滴滴平台接单,因对该车辆进行检查,乘客取消订单,未产生费用。执法人员要求庞冬生出示冀R6Y2P8大众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庞冬生出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法出示冀R6Y2P8大众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表示未取得,车辆所有人是驾驶员庞冬生本人。经调查,冀R6Y2P8大众牌汽车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庞冬生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且无法律规定的从轻、从重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鉴于当事人初次实施此项违法行为(询问笔录、执法信息系统历史违法次数0次),应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一般阶次的规定,拟给与当事人庞冬生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予以警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 0.03 | 2025/03/13 | 2027/03/13 | 2026/03/1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
刘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83号 | 行政违法 | 2025年3月13日9时55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峰、张子禄在廊坊市广阳站周边巡查时,发现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在廊坊市广阳站停靠,有2人正在下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进行检查,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驾驶员刘芹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将乘客从新源天街-建宏小区-北1门送至万达-广阳站,收取运费4.92元,执法人员要求刘芹出示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刘芹出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法出示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表示未取得,车辆所有人是驾驶员刘芹本人。经调查,冀RF55344比亚迪牌汽车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刘芹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违反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一般阶次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 0.03 | 0.00492 | 2025/03/13 | 2027/03/13 | 2026/03/1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
周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立字【2025】84号 | 行政违法 | 2025年3月14日10时10 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刘彬、夏震在廊坊市广阳站周边巡查时,发现周卫亮驾驶冀RD34526比亚迪牌汽车在廊坊市广阳站停靠,有1人正在下车,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冀RD34526比亚迪牌汽车进行检查。周卫亮是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该单为拼车单,第一单已将乘客从京东宿舍送至广阳站,收取运费13.52元,由于在廊坊市广阳站接受执法检查,第二单被乘客取消,未产生费用。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周卫亮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周卫亮无法出示冀RD34526比亚迪牌汽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表示未取得,经核实,冀RD34526比亚迪牌汽车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所有人是张金玲,与驾驶员周卫亮为夫妻关系,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9项一般阶次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 0.03 | 0.001352 | 2025/03/13 | 2027/03/13 | 2026/03/1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