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年4月11日

发布日期:2025-04-11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周景利 自然人                   身份证   冀 1000 交罚罚决字〔2025〕137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周景利驾驶车牌号冀RTV168巡游出租车涉嫌在廊坊站前广场非指定区域揽客,该司机称将1名乘客从廊坊站送到京滨工业园指定地点,并约定打表收费,收取运费现金35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属首次。情节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7项轻微阶次。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监控录像视频、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7项 轻微阶次 罚款 责令改正,罚款200元 0.02     2025-04-09 2027-04-08 2026-04-09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李金彪 自然人                   身份证   冀 1000 交罚罚决字〔2025〕140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李金彪驾驶车牌号冀RTW885巡游出租车在廊坊站前广场非指定区域揽客,该司机称将3名乘客从廊坊站送到西昌路南路某工地,并约定打表收费,收取运费现金24.5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属首次。情节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7项轻微阶次。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监控录像视频、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八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行政处罚)第67项 轻微阶次 罚款 责令改正,罚款200元 0.02     2025-04-10 2027-04-09 2026-04-10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