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交通局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2年

发布日期:2017-07-01 阅读:0
  近日从海兴县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交通局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局自1995年以来连续第12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河北交通报》2007年2月28日讯 杨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