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导组对我市道路交通

发布日期:2017-07-01 阅读:0

(通讯员 马建)1168日,省政府督导组对廊坊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宋晓瑛带队检查,市政府副市长饶贵华、副秘书长吕建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相仁,市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郝艳军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廊坊市开发区黎明气体有限公司、永清县、大城县和文安县汽车客运站及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客运车辆GPS动态监管、源头治超工作、客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检查,对廊坊道路运输市场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部署,制订下发了《廊坊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行动实施方案》,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县包片分工责任制,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隐患排查。一是加强了车驾管源头管控。建立完善了学员“监控平台”,对申领重点车型驾驶证的学员培训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二是加大了科技投入。充分利用GPS技术对客运车辆实施全面动态监管,及时纠正客车违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了客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进行整改。各长途汽车站能够比较严格地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两表一单”制度;四是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等相关栏目,加大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省政府督导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协调调度,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监管,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树立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