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2010—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在全市684个市级文明单位中,交通运输系统有45个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在廊坊市直131个文明单位中,市局机关和17个局直单位均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17个局直单位分别为:运管处、工程一处、地道处、工管处、工程公司、收费处、材料处、廊沧建管处、质监处、设计院、工程二处、定额处、出租车管理处、路政处、京台建管处、职教中心。
多年来,廊坊市交通运输系统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贯穿于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过程之中。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针对交通运输系统行业特色,多次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市局党组坚持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热情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所有基层单位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两手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结合行业特点先后开展了“共产党员车队”、“爱心车队”、“金廊.流动风景线”;“幸福之旅.廊石快线”;“公路爱心驿站”;“微笑服务、温馨廊沧”、“学雷锋服务岗”和“文明工地”等载体创建活动,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提高了素质、树立了形象。局党组为切实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制定了一系列培训的计划、规划,职工教育的计划,共组织各级各类培训970余期,培训职工37900余人次,选派361名业务骨干到河北工业大学、北京物资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等高校脱产学习,圆满完成了“三年人才培养规划”。仅2011年,交通运输系统荣获市级以上荣誉58项,140余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公路管理处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廊沧高速管理处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京台高速建管处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爱心车队被省文明委命名为“优秀志愿服务品牌”;“金廊.流动风景线”被省厅评为“十大文明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