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保留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2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廊坊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廊交〔2010〕281号)
(二)关于印发《廊坊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的通知(廊交〔2014〕303号)
(三)关于印发《廊坊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廊交〔2015〕121号)
(四)关于印发《廊坊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廊交〔2016〕223号)
(五)关于印发《廊坊市区公交站亭站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廊交〔2016〕278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 关于印发《廊坊市交通局养护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通知(廊交〔2008〕4号)
(二)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等(廊交政法〔2011〕11号)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