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 发表于: 2026-09-03 13:23:41
我司开发本地顺风车微信小程序,微信开放平台“顺风车/拼车”类目要求提供“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现我方想和贵司咨询:
在廊坊运营顺风车/拼车信息撮合平台,是否需要在廊坊市交通委员会办理备案或取得证件?
如无需备案,请贵委在回复中直接明确“(不需要)到交通部门备案”,以便我司将本答复页作为材料提交微信官方。
请予书面网页答复,谢谢。
管理员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河北省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冀政办字〔2022〕89号)中,未包括由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城市生活拼车平台”等行政备案事项。(答复日期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