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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7-07-01 阅读:0

落实省厅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规范执法行为和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于7月22日至28日,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为期7天的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市局政策法规处和职教中心联合承办,各县(市、区)交通局路政大队、运管站,路政处,运管处,出租车管理处,收费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67人参加了培训。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相仁同志做出专门指示,“执法培训很有必要,要组织好”,市局成立专门机构、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印发了《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分三期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将培训方案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确保全员培训。

7月23日上午,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班典礼在交干院举行。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贵江,交干院副院长刘为民出席了开班典礼。交干院合作教育部主任张宏达、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职教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典礼。张贵江同志做动员讲话。他要求全体参训学员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法治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治理公路三乱规范执法行为的需要,是行业发展的需要,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张贵江同志强调,参训学员不仅要学法律、学规范、学执法工作实务,而且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改进作风、规范执法、创新执法、严明风纪。要通过培训学习,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到位,紧紧围绕建设大交通、构建大网络、发展大运输的理念,去思、去想、去做;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到位,不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采取封闭式脱岗方式,注重专家授课和互动交流相结合,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律师团律师邢增洪、李鹏和靳凤山为执法人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基础知识;聘请交干院政法研究部讲师张榕榕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联系执法工作实际,并结合生动翔实的交通行政执法案例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培训还采取执法文书讲评、典型案例剖析、观看高速路政执法规范录像等形式,让执法人员有机会相互进行交流,探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聘请武警教员分别对路政系统、运管系统进行队列及执法手势训练。

培训学习结束后,市局组织全体参训学员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路政系统、运管系统分上下两场,单人单桌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四名武警战士配合市局政策法规处、职教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67名执法人员严格监考,考场纪律良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期培训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