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3月17日
发布日期:2021-03-25 阅读:0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蒋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廊出决[2021]008 | 行政违法行为 | 2021年3月14日9时,常甫路高铁廊坊站路口,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张福利、薛利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一辆车牌号为冀R3776A的别克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司机外另有1人,司机蒋洪杨将乘客从高铁廊坊站拉到开发区云鹏道,商定运费20元。司机蒋洪杨不能出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证件。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 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9000元 | 0.900000 | 2021/03/17 | 2022/03/17 | 2022/03/17 |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 1213100069921970X6 | 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 | 1213100069921970X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