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9月27日1

发布日期:2023-09-27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张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18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7日11:14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邸春浩、宋显峰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门口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车牌号为冀RR52W8的大众牌汽车进行检查,车上除驾驶员张殿波外另有乘客俩人,冀RR52W8的大众牌汽车驾驶员张殿波通过花小猪网络平台接单,将乘客从廊坊站-公交站-上车点送至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方大讲堂(临时站),收取乘车费用19.40元。执法人员要求张殿波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张殿波不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表示未取得。经调查,冀RR52W8的大众牌汽车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张殿波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事实属实。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款 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款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壹拾玖元肆角,罚款叁仟元,合计叁仟零壹拾玖元肆角 的行政处罚 0.3 0.00194   2023/09/20 2025/09/19 2024/09/19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杨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23]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15日,杨磊驾驶冀RD20102的帝豪牌汽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执法视频,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网络订单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元 的行政处罚 0.3     2023/09/21 2025/09/20 2024/09/20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滕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19]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7日,滕会明驾驶冀R7EJ90的大众牌汽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元 的行政处罚 0.3     2023/09/22 2025/09/21 2024/09/21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高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20]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12日,高彦吉驾驶冀RF18127的比亚迪牌汽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元 的行政处罚。 0.3     2023/09/22 2025/09/21 2024/09/21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