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年9月27日2

发布日期:2023-09-27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佟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24] 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的规定 2023年9月25日下午2时,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廊坊站出租车待客区发现冀RTM158起亚牌巡游出租汽车不按照指定区域排队待客,私自揽客。执法人员依法向驾驶员佟春友出示执法证件并调查,经询问并调取视频记录,该驾驶员将冀RTM158起亚牌巡游出租汽车停放在非待客区,私自去往廊坊站站前广场招揽乘客的违法事实属实。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的规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六十七项(适用条件,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且及时改正的) 的规定
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六十七项(适用条件,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且及时改正的)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0.02     2023/09/25 2025/09/24 2024/09/24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安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22]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15日,安瑞文驾驶冀RS5Z35丰田牌汽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第三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第三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贰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0.32     2023/09/25 2025/09/24 2024/09/24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姜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17]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7日,姜宝成驾驶冀R1DV55雪佛兰牌汽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元 的行政处罚 0.3     2023/09/25 2025/09/24 2024/09/24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崔XX 自然人                   身份证   廊交罚字2023[2021] 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 2023年9月12日崔东亮驾驶冀RW5081本田牌汽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以上事实有执法记录仪记录材料。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69项第二目  的规定 罚款 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叁仟元 的行政处罚。 0.3     2023/09/26 2025/09/25 2024/09/25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