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3月6日(出租车2)
发布日期:2024-03-06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张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廊交罚字2024[2016] |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接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转办的《人民网》市长留言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2024年2月21日21:00左右,乘车地点路线为:高铁站至开发区会展中心附近。投诉人到达目的地后,司机没打表,向乘客收取运费40元。本机关于2024年3月4日予以立案。现已查明你驾驶车牌号为冀RTM869的巡游出租汽车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你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是初次。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询问音视频录像。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行政处罚)第72项 | 罚款 | 处罚款贰佰圆整 | 0.02 | 2024.03.04 | 2026.03.03 | 2025.03.04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