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5月22日8

发布日期:2024-05-23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杜XX 自然人                   身份证   冀1000交罚罚决字【2024】39号   违反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2024年5月21日10:30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闿栋、韩志程在廊坊市开发区凤仪道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杜权辉驾驶的冀F2TR33轻型罐式货车进行检查,该车从廊坊市开发区科技谷装载1.2吨柴油送往廊坊市开发区廊坊北站,经检查及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48项  罚款 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0.1     2024-05-21 2026-05-20 2025-05-21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