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5月22日8
发布日期:2024-05-23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杜XX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罚决字【2024】39号 | 违反了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2024年5月21日10:30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闿栋、韩志程在廊坊市开发区凤仪道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杜权辉驾驶的冀F2TR33轻型罐式货车进行检查,该车从廊坊市开发区科技谷装载1.2吨柴油送往廊坊市开发区廊坊北站,经检查及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 |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48项 | 罚款 | 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处1000元的罚款 | 0.1 | 2024-05-21 | 2026-05-20 | 2025-05-21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