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7月5日
发布日期:2024-07-05 阅读:0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晋州市雲豪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30183MA07M3378H | 王X | 身份证 | 冀1000交罚罚决字【2024】6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4年07月02日08:30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志程、王鑫在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伊利乳品西门巡查时发现一辆解放牌冀AP6345货车,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游准驾驶的解放牌冀AP6345货车进行检查,经询问该车从石家庄市晋州市装载硝酸三桶(强氧化性强腐蚀和刺激性),规格每桶1350千克,含量60%,属8类危险品,送往廊坊市伊利乳品有限公司。经调查,晋州市雲豪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37项 | 罚款 | 决定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3万元。 | 3 | 2024-07-03 | 2026-07-02 | 2025-07-03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11131000000542264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