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8月7日

发布日期:2024-08-07 阅读: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河北众源达能源储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131081MAC459E11G           李XX 身份证       冀1000交罚不罚决字【2024】71号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024年08月02日 13时58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闿栋、韩志程到辖区内河北众源达能源储运有限公司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该公司动态监控平台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名下冀RC5896危险品运输车于2024年7月31日15时23分至20时30分,从廊坊市广阳区爱民道141号廊大精品二手车东南59米至廊坊市广阳区东环路贵州轮胎南183米期间,该车卫星定位装置没有保持在线。该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档次,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并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87项、《河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廊坊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第10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 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0     2024-08-02 2026-08-01 2025-08-02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111310000005422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