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于2018年4月27日对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路线主线起于廊坊市广阳区火头营村西,顺接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北京段;终点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穆家口北,接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天津段,主线全长53.254km。中间控制点有:起点(火头营)、密涿高速公路、永定河泛区、曹家务、永清县燃气工业园区、廊沧高速公路、码头镇北、终点(穆家口村)。主线实际全长53.254km,全线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其中,京冀界至别古庄枢纽段28.424km,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采用42.0m;别古庄枢纽至终点段24.830km,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采用34.5m;设计荷载等级公路-І级;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4座,中桥8座,互通区桥梁7座,分离式立交桥18座,涵洞57座。设监控通信中心1处,服务区停车区各1处,养护工区1处,互通立交收费站5处,省市界收费站2处。工程总投资53.5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8176.57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3%。
2009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9]222号”对本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0年3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553号”对本工程项目公告称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本工程于2012年2月15日开工,2016年12月9日全线通车。
2017年7月19日,京台高速公路廊坊段管理处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工程变更说明》技术评审会,顺利通过专家论证。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线路变更:线路总长度53.254km,相比环评阶段53.17km,长度增加0.084km,增加比例为0.16%,小于30%。局部路段有摆动,其中横向偏移超过200m的路段总长度为4.27km,占路线总长度的8.03%,小于30%。
2、别古庄服务区改成别古庄停车区,码头收费站内设养护工区取消,管理处设在交通大厦,取消建设,在万庄服务区内增设监控中心;建有特大桥1座,大桥4处,较环评批复减少1座大桥。设施变化后,其评价范围内未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以及新的城市规划区及建成区。
3、项目建成后,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为18处,其中项目变动导致减少声环境敏感点6处,新增敏感点8处(其中因路线摆动新增敏感点5处,环评遗漏敏感点3处),新增敏感点数量为原环评敏感点数量(环评统计16处+遗漏3处共计19处)的26.3%,小于30%。
4、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对主线5处声敏感点路段设置1880延米声屏障,对16处敏感点设置1998m2通风隔声窗;在实际建设中,对沿线17处声敏感点修建声屏障6387延米。
5、环评阶段设27处取土场,实际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保部环办[2015]52号),本工程变化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专家意见附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全线设5处匝道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与永清收费站合并建设)、2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均设置了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MBR),其中服务区的MBR工艺设备处理规模为5t/h,停车区、匝道收费站、主线收费站的MBR工艺设备处理规模为3t/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标准后,污水用于各服务设施及周围路段的绿化。根据环保部环评批复“严格控制互通立交、服务区等辅助设施的占地面积”的相关要求,结合服务区实际占地情况,由于储水池建设占地受限,储水池容量相应减小,为确保处理达标后的污水不直接外排环境,就近委托污水处理厂抽运。
管理处设在廊坊市交通大厦,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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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沿线各服务设施食堂均以液化气为燃料,随着万庄服务区餐厅启用同步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余沿线服务设施均安装油烟净化器。永清收费站取暖方式为地源热泵。沿线服务设施取暖方式为电取暖。
3、噪声
本工程实际对苗小寨等17处敏感点共设置总长6387延米声屏障。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沿线各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桶,并配有道路清扫车,产生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清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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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桥梁均设置了防撞护栏、防落网,制订了《北京至台北段高速公路廊坊段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17版)》,并在廊坊市环境执法稽查大队进行了备案。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废水
经监测,本工程万庄服务区、别古庄停车区、永清收费站、码头收费站、东安庄收费站、冀津主线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所有监测项目可满足环评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标准要求。
2、废气
公路沿线的二氧化氮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达标考核,环境空气中的NO2浓度同时满足标准限制要求。
3、噪声
本次调查对沿线9处敏感点进行了一般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示,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位于4a类区的村庄敏感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位于1类区的村庄敏感点的昼间、夜间噪声也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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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和方式
(1)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7日。
(2)反馈方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3)联系电话:0316-2608210
联系地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12层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
邮 编:065000
我单位同意将验收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全文公开,详情见附件:
附件:《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