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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0 阅读:0

201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为全面掌握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状、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了解行政执法领域新动向、新问题、新趋势,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统计规定》(冀法〔2015〕14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统计共涉及路政管理处、廊沧高速廊坊路政大队、京台高速廊坊路政大队、市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7个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对各个统计对象的承办案件数量、适用程序、处罚项目等数据进行了详细统计。

通过汇总,2018年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331人,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72件,全部办结,结案率达到100 %。其中,全部适用一般程序全部适用罚款处罚,全部为自动履行攻击收缴罚没款总额34.15万元共承办行政强制案件1,为扣押财物,已办结

二、情况分析

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在少数行政执法部门

    处罚工作较大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集中在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两个单位。这表明2018年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工作的重点仍然集中在与民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社会公共领域。其他部门无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相对减少

2018年,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数量较2017年相对减少,罚款总金额也相对减少。这表明,随着近年来执法力度的加强,以及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力度的加大,市区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相对减少,市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维护。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所提高

通过定期对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同时,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相关法律人士担任法律顾问,极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根据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市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执法数据报送不够准确,存在数据错报、漏报、不符合要求、执法分析报告应付了事的情况;二是部分行政执法统计人员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与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法律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掌握还不够准确,部分存在处罚较重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统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将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频次,强化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确保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报送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以更好地反映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的全面情况,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根据法律“立、改、废”及机构改革情况,重新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充分掌握本部门行政职责权限、办事流程、自由裁量权等基本知识,推动交通运输部门执法队伍素养的普遍提高。

特此报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