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按照《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体制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服务环境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
(二)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宪法的实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完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这一重要对象,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摆在交通运输工作突出位置,把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作为硬要求、硬标准、硬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严格落实《廊坊市2018年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廊发〔2018〕10号)确定的任务目标,全力实施重点民心工程,积极开展“公共交通建设工程”专项活动,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高速公路建设方面。全力推动新机场北线高速项目建设,通过采取PPP项目模式,目前,项目公司已注册成立,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方面。一是密涿高速廊坊至北三县段互通连接线建设,目前,万庄互通连接线,主体工程已完工通车;三河南互通连接线、梁家务互通连接线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廊泊公路堂二里至胜芳绕城段改建工程,完成拆迁4.1公里,正进行桥梁桩基施工准备工作。
3.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累计开工里程861公里,占目标任务的比例为287%,累计完工里程801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1.6亿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及时做好行政审批衔接工作。根据省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我局取消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了省厅下放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修订了我局权力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通用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2.积极落实上级“简政放权”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现有审批事项的证明事项,提出了保留5项、废止2项、限期取消2项的建议,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3.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修订工作。按照地方事权分工,组织局属相关单位梳理了市本级地方事权的市场准入事项,形成我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事项统计表》,并上报牵头部门。
(三)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
1.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结合“放管服”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删除1项、修订4项行政许可事项,现有行政权力143项,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9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7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责任清单增加3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增加3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责任清单现有事项66项,部门职责11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15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32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已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先后3次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开展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经查,不存在乱收费情况。
(四)优化政府组织机构
全面完善并坚持落实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召开考核工作会,专门部署考核工作,于2018年1月上旬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局机关和局所属23个单位的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结合2018年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和考核工作分工,确保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落到实处,考核公开公正。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落实。一是积极推进试点建设任务。研究制定了我局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运管处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2个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具体监管措施,并印发实施。二是全面推开改革工作。按照市、省厅关于落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出落实意见,督导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2.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和“先照后证”改革。一是就上级对“五十证合一”改革的新要求进行了传达,提出落实和强化监管要求。二是对我局涉及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目录清单,上报市牵头部门,为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做好基础工作。
3.严格“双随机、一公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清单管理。结合省厅随机抽查清单,完善了我局《随机抽查市场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取消监管事项2项,已报经市政府审核通过,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制定了2018年度抽查计划。组织运管处、出租处、公交处、质监处等,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审核汇总后在市局网站上公开并向工商局备案。三是加强督导。结合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提出了6项要求。并督导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开展抽查16次,抽查结果也已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四是做好总结上报工作。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全系统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及时向省厅和市工商局报送。
4.积极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社会信用相关工作。一是全年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00余条,并向交通运输部信用信息归集平台成功上报数据10000余条,目前还有37000余条正在汇总中。二是全面落实市、省厅关于加强企业信用联合奖惩的相关要求,并按照省厅《关于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要求,监督相关单位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规范企业及个人信用行为。
(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2018年全市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与局直25个单位签订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截至目前,局领导先后9次带队进行督导检查。
2.强化重点排查。2018年,我局持续组织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两客一危”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等各类行动,狠抓安全监管,全系统累计出动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各类交通运输企业800余家次,抽查营运车辆8000余台次,全覆盖巡查市域公路桥梁,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50余处。
3.开展应急演练。6月13日,我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暨反恐、消防综合应急演练,就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泄露、客运车辆突发交通事故、出租汽车遭遇犯罪分子劫持、道路客运车辆突发火灾、公交站场突发暴徒砍杀等5个科目的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
4.开展专项斗争。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3次局长专题会、7次专题部署会进行安排部署,组建工作专班,从本系统涉及扫黑除恶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抽调12名人员到局机关集中办公。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局属单位工作24次,走访运输企业17次,施工工地12次。通过摸排走访,已搜集线索14条,查否13条,移交1条。
(七)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5个许可事项的相关信息。目前,我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审批。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路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公路扬尘治理方面,高速公路共出动车辆2688辆次,人员7916余人次,清理杂物1473.5余方;一般干线公路共出动洒水车1.18万辆次、洒水16.34万公里,出动清扫机械1.19万辆次、清扫22.63万公里,清运垃圾4.3万立方。二是路域环境治理方面,针对公路上行驶的未苫盖或苫盖不严易造成货物脱落、扬撒的运输车辆,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371人次,执法车2681余辆次,检查大货车1537余辆,责令立即改正车辆10辆,处罚车辆15辆;对公路用地内焚烧垃圾、秸秆、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乱堆乱放等行为,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包片分段责任制,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6万余人次,出动执法车1.08余辆次,累计劝返未苫盖渣土车59辆,清理路边堆积物1342立方米。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对辖区内一般干线公路和市管高速公路进行督导检查30次,巡查里程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9000余公里,督导发现立行立改问题83件,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制定出台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办理办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制定并出台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内容。同时,对以市政府名义或以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有关规定。
3.组织召开网络预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出租车规范性文件听证会。2月11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召开〈廊坊市网络预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并于3月28日举行了听证会,对《廊坊市网络预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公开论证。
听证代表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等7名邀请代表,以及主动报名参会的滴滴出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出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万顺公司廊坊分公司、廊坊运输集团出租客运分公司、廊坊市兴运出租客运服务公司等6名经营者代表,1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4名群众代表(含曾从事网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车经营的司机),以及1名律师代表和1名专家代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0位到会听证代表全部做了现场发言,对《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提出了15项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归纳、分析,采纳了其中的7项建议,并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暂行办法》已正式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有关要求先后组织6次开展2018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利于产权保护以及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精神不相符、有违生态保护原则、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保留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件,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件,保证规范性文件有效合法。
四、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截至目前,围绕北线机场高速PPP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干线公路沿线广告牌清理、退伍兵安置等重大决策、涉法事项出具审核意见近70项。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参与度,确保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项目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同步竣工、同步使用,于3月3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市场测试公告”,接受潜在社会资本投资人报名。4月17日至18日,召开市场测试座谈会,与到场参会的30多家企业就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PPP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针对网络预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出租车管理、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均聘请专业机构和法律顾问开展了风险评估,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将法律顾问聘用经费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聘请了3名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的律师,按照《廊坊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参与到本单位重大决策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交通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五)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建立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办法》《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的管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积极做好事前、事后公示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后和“放管服”改革情况,对我局执法事前公示内容和执法结果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开。截至目前,共调整执法事项清单1项、执法流程图5项,删除执法流程图1项,公示执法结果信息85条。二是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通过督导检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单位基本按照省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要求,使用新的执法文书。同时,局直执法单位先后配备执法记录仪及其他音像记录设备共120余台,业务大厅均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做到音像记录规范。三是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今年以来,按照规定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法制审核60次。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执法督导活动。一是对照典型案例开展执法自查。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对部办公厅通报的问题和16个典型案例所涉及问题开展自查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并形成全市自查情况报告并报省厅。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执法检查。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执行情况等7大方面内容,对市局所属6个执法单位和全市10个县局及所属执法单位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已上报省厅。
2.强化执法车辆管理。一是组织全系统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调研,了解当前执法车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厅。二是协调市交警支队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1辆新增执法车辆办理了警灯警报使用证件。
3.确认罚没资格。组织有罚没权的单位按时上报罚没许可证的年审资料;并为公交处新增1个罚没许可证副本,为运管处、出租处变更罚没许可证,保证罚没资格合法。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组织专项调研座谈会。针对全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块,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信息化需求调研和座谈会,收集梳理相关需求信息上报省厅。二是完善装备配备。积极协调财政局,将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匹配的车载终端、手持终端、信息采集器等执法装备采购纳入到2019年度预算中,总计将95.34万元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101.17万元纳入基金预算。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2次组织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和执法人员信息库的清理。清理后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共383人,注销执法证件26个。二是组织新增12名执法人员和356名年审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网络学习、现场培训、考试。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力度
2018年度安排200余万元执法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了我局行政执法条件,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落实。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余<无需同时出现>/余<无需同时出现>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1.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等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处室全面开展了“回头看”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了自查整改情况及承诺书。二是按照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组织运管处积极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等汇报,提出我局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问题”的“查否”意见。目前,市“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领导小组已作出了查否决定。
2.做好市人大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10个相关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制定了我局迎检工作方案,结合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起草我局对人大的工作报告,组织人员分三组陪同人大检查组实地检查三个县(区)和局属高速公路。同时,参加人大分组审议质询,圆满完成人大对我局的专项执法督导检查。
3.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按照工作职能和有关工作程序,全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3件,并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二)切实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1.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联席工作小组,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具体工作。一是随单位业务的变化,持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重要事项实施重点全过程控制,确保不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之间保证及时、准确收集与单位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关在各部门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三是继续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工作随意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2.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编制全市2018年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了2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局直14个预算单位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的执行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单位内部控制及会计核算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霸州市、文安县、安次区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针对新改建及大中修项目资金的资金量大、风险高的特点,聘请有资质、专业性强的审计机构来完成新改建及大中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18年完成5个大中修和1个新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完成审计项目20项,涉及审计金额208,784.7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3条。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为确保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等一系列专项规章制度,严把信息公开的时限关、质量关、实效关。
截至目前,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90项。其中,领导成员和分工15项,政府规章1项,规范性文件3项,其他文件1项,计划1项、总结1项,年度工作报告1项,领导活动、会议讲话9项,工作部署123项,公告公示7项,突发公共事件13项,财政财务预决算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其他公示信息80项。及时通过双公示信息报送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截至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1条,行政许可信息9条。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门户网站于2018年7月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首页分五个栏目、九个专栏,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270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
1.开通12328服务监督热线电话。12328电话是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是交通运输行业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排解民忧的重要渠道,是交通运输部门查找服务问题、掌握市场动态、了解行业舆情的有效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市交通运输局周密安排、精心准备,于2018年1月5日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开通了12328电话,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一是采取限时接听制,25秒内接听群众来电,二是采取限时办结制,涉及投诉举报的,20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三是抽查回访制,案件办理完结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当事群众,并不定期对完结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切实保证群众利益。全年共反馈各类12328咨询投诉电话共计8801余件,充分维护了全市交通系统的良好形象。
2.加大投诉举报处理。按照《市长专线电话承办工作标准》等,处理市长热线等网络平台的各类投诉、咨询、建议等85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3.紧盯出租车改革、货运业发展、退伍士兵安置等矛盾集中领域,以利益诉求为导向,加强政策疏导,提前做细工作,科学组织稳控,全年较好完成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稳控等任务。
(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对省、市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方面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接待制度》,明确了接待流程及要求。按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对交通运输部门涉及的行政调解职能进行梳理,明确调解项目3项,并明确相应责任人和分管领导。2018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调解4件,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积极推动信访问题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印发实施了我局《领导干部接访细则》,对领导干部接访的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上访460人次,承办上级信访批转件4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上级信访批转件的及时受理率和及时答复率均达到100%,并完成信息录入。全系统未发生群体访、越级访等影响稳定的事件。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机制
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廊交政法〔2018〕12号),全年组织领导干部党组会前学法6次,举办了《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专题讲座。
(二)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1.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廊坊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其执法单位、市局直属执法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73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市法制办的专家和领导,开展了宪法培训讲座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方面的培训。
2.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各专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先后5次组织全市500余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业务专项培训,通过现场讲解和交流互动,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包括全市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教育和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三)积极主动推动普法宣传工作
1.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一是按照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组织党组会前学宪法一次。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自查与整改工作。三是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廊交政法〔2018〕34号),对第五个宪法宣传日和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进行了部署,突出宣传宪法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现场接受市民咨询50余人次。
2.积极做好专项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宣传”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公共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二是组织机关2个科室、局直10个单位围绕服务百姓,回应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参加2次廊坊人民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
九、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回顾过来一年的工作,虽然在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管理行为,全力推进法治交通部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