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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对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
柴油货车淘汰车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5 阅读:0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我国柴油货车污染形势日益严峻,对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逐渐加重,人民群众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拥有更多蓝天的期盼尤为迫切。为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按照《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廊坊市关于对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限行、禁行的公告》的要求,现对我市淘汰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进行公告。请广大市民对其进行监督,发现公告车辆仍上路行驶营运的,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关于对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车辆的公告(盖章)
https://jtj.lf.gov.cn/uploadfile/2021/0525/20210525100001917.pdf
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注销车辆
https://jtj.lf.gov.cn/uploadfile/2021/0525/202105251000132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