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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物价局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征集廊坊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

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4 阅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廊坊市物价局、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廊坊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听证会,对廊坊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进行公开论证,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廊坊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条件

1、廊坊市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36人。包括消费者15人(其中低收入群体1人);经营者8人;其他利益相关方3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5人;有关社会组织1人。

(三)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由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按规定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有关社会组织人员等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按规定委托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

确定旁听人员为5人,旁听人员在听证会期间,不得进行发言,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物价局、市交通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确定参会记者2人,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报名。

五、报名方式

凡自愿报名的参会人员请于2017915日至930日到市物价局(地址:廊坊市广阳道43号廊坊市物价局经费科,联系人:李淑翠,电话:7706350)、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122号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办公室306,联系人:李永学,电话:2332998),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工作单位、职务、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廊坊市物价局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2017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