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轩 发表于: 2021-06-29 16:09:22
请问廊坊市现在可以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了吗?对车型有什么要求?在市区办理运输证后,在下面各县营运是否合法?
管理员回复:
网友您好:按照交通运输部2018年2月13日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部级平台后,由部级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监管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监管平台重复传输”。我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无法实现对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数据,不能实现对车辆监管,就此事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已请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数据未对接前暂不能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廊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排量不低于1.8L或1.4T,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依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如果取得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到廊坊市区外运营属于非法行为。第四条规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网约车工作,所以县级网约车运营应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此答复。(发布日期2021年7月9日)